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浏览量:

为了孩子的未来,请为他(她)领取“人生第一证”

《出生医学证明》依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发。

《出生医学证明》由核发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新生儿出生后签发。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口出生时候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等。

《出生医学证明》在还在的一生中将会发挥重要作用。孩子在获得身份证明、变更监护人、出国留学时,《出生医学证明》将成为重要依据。

为了孩子的未来,请为他(她)领取“人生第一证”,并保留终生。

一、《出生医学证明》重要意义。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是接受保健服务的医学依据和凭证,其他如入学、出国签证、迁户口等都需要用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生医学证明》会成为很多事项的凭证,作为人生第一证,具有重要意义。

二、《出生医学证明》领取须知。

(一)新生儿出生证办理需提供材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非母亲本人申领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父母双方务必在新生儿出生当年度往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窗口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母亲在给宝宝取名字的时候务必慎重考虑,宝宝只能随父或者随母姓,一旦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结束,无错误原因,宝宝姓名将无法更改。

(四)出生证领取地点及时间:

1.地点:住院部一楼综合服务窗口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处。

2.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2:00和14:30-17:30。电话2292682.

三、《出生医学证明》特殊情况领取须知。

(一)如果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新生儿父母信息与住院分娩时提供信息不一致,需提供正规司法机构出具的三方亲子鉴定证明和村委会或街道开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二)《出生医学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证明材料:

1.新生儿姓氏非随父姓或者随母姓的;

2.新生儿姓名中含有非通用规范汉字的(新生儿取名是否符合通用规范汉字,请通过微信搜索或者扫描二维码“福建治安便民”服务号,进入“新生儿取名指引”功能进行查询);

3.字迹无法辨认、被涂改的;

4.被私自裁切第二联的;

5.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三)如果您是单亲妈妈,请务必在住院分娩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要求办理单亲,并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请提供未婚生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出生医学证明》保管须知

1.《出生医学证明》作为法定医学证明,请妥善保管。

2.《出生医学证明》副业不能私自裁切,新生儿落户时由户籍机关裁切存档,私自裁切将不能落户。

3.《出生医学证明》需永久保存,应保持整洁完好,严禁随意填写、涂改,并注意防火、防潮、防虫、防遗失。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主要作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口出生时候的健康及自然状况,如是否健康、身长、体重、出生日期、地点等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际的医学证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人口登记的依据。

5.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事项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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