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方案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有资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2.经办部门:药学部
二、调研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
1 |
批 |
见附件1 |
特别说明:
本项目中采购品目,涉及到不确定的费用支出,请应征方仔细核对,并根据实际情况评估项目成本。如因未到现场勘察或勘察不细致,导致项目服务中增加支出的费用由报价人负责。本项目包含的货物、人工、售后服务及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应征方可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提供本项目方案,采购清单内容、一次性报价(包含总价及各产品的单价)、技术参数要求、售后服务(如质保期等),应征方如需要来现场踏勘的需与医院提前联系。
参与本次调研应遵循诚实、严谨、审慎原则,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如涉及有关费用,均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参与调研的公司确保所提交的方案和建议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本次征集我院将根据需求对方案及建议进行论证和采纳,不承担因使用或采纳的方案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纠纷。最终采购方案以招标挂网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四、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等复印件;
(3)提供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明细表;
(5)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资料提供者必须为所提供资料的合法、合规及客观真实性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由资料提供者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可附件进行下载。
(二)报价文件的份数、签署和封装
1.报价人必须制作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文件应当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副本”可由“正本”复印,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一并装入同一密封袋(不要分开密封)。将密封袋密封后加盖与报价人单位一致的有效印章。报价文件应规定时间内由评审小组现场拆封。
2.报价文件一经送达,无论报价人是否推荐成交,其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30(北京时间)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价函。
五、报名方式
以文件袋密封(带封条)加盖公章形式的详细方案文档、报价文档、相关资质证明(按需提供)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材料递交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
六、公告期限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联系人:蔡铃英
联系电话:13860337709
代理机构: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春祥
联系电话:0593-2077998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参与报价响应的供应商≥3家的方为有效征集,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影响其参与本项目后续的招标采购活动,若没有供应商递交报价响应文件的或递交报价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此次征集项目终止,由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布征集公告。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