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对院区增补人脸识别监控设备公开市场采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人脸识别监控设备项目。
二、采价内容
详见附件清单。
三、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四、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仅作为招标时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评定依据,中标结果不限于此次受询价人。
2.报价人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相应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因本项目中采价内容多处涉及到不确定的费用支出,请供应商在现场勘察时仔细核对,并根据勘察情况评估项目预算。若潜在报价人未进行现场勘察的,则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4.现场勘察要求:
勘察时间:2025年6月25日 17:00
勘察联系电话:0593-2292110
五、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响应项目内容及要求,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2.报价函须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报价人在报价单上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与报价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报价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资质证明材料;
③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
④报价一览表;
⑤报价明细表;
⑥其他证明材料。
六、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 17:30(北京时间),逾时不予接收。
2.地点: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东侨院区安全生产科(住院部一楼)
3.联系方式:张先生
4.联系电话:0593-2292110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