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笔试考生须于6月30日下午14:30—17:30,宁德市医院(东侨院区)人事科(门诊楼五楼)审核资料。
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四、六级证书、计算机证书)、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试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三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考试总分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笔试占总分的50%,面试占50%。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以聘用。如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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