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献血条例》,根据《宁德市卫健委关于加快实施新增一批无偿献血优待措施的通知》(宁卫应急函[202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推动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增一批无偿献血优待措施。
一、优待对象
在我市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授予的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通过“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查询)
二、新增优待措施内容
在保障急危重症救治的前提下,优待对象享有以下优待政策(需向工作人员出示献血相关荣誉证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一)优先门诊。优待对象本人成功挂号后,凭证件优先就诊。
(二)优先检查检验。优待对象在我院进行抽血类检验检查时,检验科优先安排抽血检验。
(三)优先取药。门诊药房对优待对象优先发药。
(四)优先住院。优待对象因病情需要收治入院的,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五)免费停车。优待对象在我院就医时,可享受免费停车服务。工作日班内时间(8:00-12:00,14:30-17:30)在外科住院楼一楼安全生产科2办公室(高压氧旁)领取免费停车券,凭券免费出场,联系电话:2292110、2292119。
(六)免血常规、血糖费用。蕉城区、东侨区户籍优待对象在我院就诊查血常规、血糖时,免交血常规、血糖检验费用。
作为守护生命健康的前沿阵地,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始终秉持医者仁心,将社会责任融入公益实践。多年来,医院持续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职工和群众踊跃参与,用实际行动诠释大爱精神。
热血铸就生命奇迹
优待传递城市温度